“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湖北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人才引领驱动”。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核心支撑在人才,关键是要坚持人才引领驱动,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发展道路。
近年来,从出台人才发展激励“十六条”,到支持湖北实验室开展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再到首次在全省范围开展“人才服务月”活动……一项项有力举措,正将“惟楚有才”的美誉转化为“人才兴鄂”的现实生产力,“湖北造就人才、人才成就事业”的发展生态已然形成。
踏上新征程,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湖北坚持人才引领驱动,以人才“智高点”抢占发展“制高点”,拉开了以人才之能助力先行区建设的行动大幕。
坚持以用为本,建立以人才核心支撑的科技创新和产业竞争优势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
积极创建武汉国家级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依托在鄂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创新载体,组织广大科技人才开展“尖刀”技术攻关,涌现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融合发展,是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由之路。
荆门高新区通过引进锂电行业巨头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成博士、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格林美公司董事长许开华教授投资兴业,带动新宙邦、恩捷股份、科达利等产业链细分领域项目集群落户,形成化工循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3条千亿级产业链。目前,荆门高新区人才总量已近7万人,柔性引进两院“院士”2人,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专家10人。
推进人才发展一体化,赋能区域协调发展
去年12月底,“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人才发展联盟相继揭牌运行,以人才一体化示范引领区域协调发展一体化,增强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鄂州与武汉5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创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8家,引进专家教授612名。黄石联合武汉高校组建12家主导产业技术研究院,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核心专家78名。黄冈与武汉60余所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转化科技成果194项……
湖北隆中实验室与湖北应急产业技术研究院(随州)、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十堰)签订人才发展合作协议,致力促进人才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宜昌、荆州、荆门、恩施积极谋划绘制《宜荆荆恩千亿产业人才地图》,引导人才向区域内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集聚。
完善人才战略布局,把建设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战略人才力量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省制定《关于支持战略科技人才后备力量的若干措施》,从量身定制搭建科研和学术交流平台、周期内给予每人500万元经费支持、提供礼遇和绿色通道服务等10个方面,给予战略科技后备人才“见苗浇水、精准滴灌”式支持。
优化实施省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项目,将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作为项目遴选重要条件,重点面向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健康等领域,遴选79个科技创新团队,其中35个涉及技术攻关,474名科技人才参与其中。
持续实施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在首批遴选135人的基础上,首次采取“评审制+举荐制”方式,择优选拔第二批110名青年人才,两批次全周期支持资金达1.3亿元。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我省获批1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立项数居全国第4。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成为该领域全国第一份省级层面出台的综合性文件。对标全省重大产业布局,推动建设卓越工程师校企“1+1”实践实训基地。组建省制造业工程师协会,开展全球光电子信息卓越工程师大赛,吸引海内外优秀工程技术人才来鄂创新创业。
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技工院校在校生突破10万人,社会事业人才总量突破6.5万人,全省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层次进一步优化。
放权松绑减负,让人才各尽其用、各展其才
近年来,我省聚焦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纵深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迸发。
——加快放权,向用人主体真授权、授到位。去年,长飞光纤、华工科技、高德红外、人福医药、华中数控、盛隆电气、国创高科等7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授高级职称评审权。
——减少“繁文缛节”,让人才有更多自主支配权。出台“松绑财政科研经费20条”,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行政助理、经费审计师等制度,赋予重点用人单位和战略科技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强化激励,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在湖北自贸区试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奖补政策;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形式;武汉市经开区发布 “人才政策黄金十条”:对战略科技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资助……
——合理评价,催发人才创新激情。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承接开展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人才评价难题;制定特殊人才举荐认定办法,展示湖北“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开放姿态;在全国率先推行人才动态评价“注册制”“积分制”,构建多元化人才评价制度。
办好人才“关键小事”,塑造以诚待才的人才发展生态
我省从优化人才环境、提供便利化服务等方面着手,涵养“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去年,首次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人才服务月”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368场次,直接受益97万余人次,推出金融支持人才产品200余款,组织7000余名专家人才参加健康体检,协调解决3000余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筹集人才房源7.5万余套,发放人才房补超过2400万元,人才获得感、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宜昌市健全以“实习求职免费住、就业3年免房租、购房帮忙付首付、购房贷款提额度、公积金还款无压力”为核心的人才低成本易居政策体系,并在全国首创推出在校大中专学生预缴住房储备金制度,受到广大人才热烈欢迎。
眼下,荆楚大地正在成为各方英才心生向往之地、价值实现之地。奋进建设先行区新征程,各类人才奋楫争先正当时。(李婷)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